臺中市藝術才能班學生鑑定小組
99學年度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舞蹈藝術才能班招生簡章
壹、依據:
一、 藝術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。
二、 教育部頒「高級中等以下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」。
三、 臺中市99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學生鑑定工作計畫
貳、目的:
一、早期發掘具有舞蹈藝術才能之學生,施予有計畫、系統性之舞蹈教育,充分發展其潛能,以培植國民中學舞蹈才能優異之學生。
二、增進具有舞蹈藝術才能優異之學生對舞蹈藝術認知、展演、創作及鑑賞之能力,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,發展其健全人格。
參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。
肆、報名資格:
設籍臺中市之國小應屆畢業生,具有舞蹈潛能,並經原就讀國小推薦者。
伍、招生班級數及學生數:
一年級新生1班30人(男、女兼收)。
陸、報名時間:(逾期不受理)
99年5月24日(星期一)至26日(星期三),每日上午9:00~12:00,下午2:00~4:00 。
柒、報名地點: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輔導室
臺中市自由路一段75號,電話:(04) 23756287轉105。
捌、報名手續:
一、一律採個別報名。
1.繳交「99學年度臺中市光明國民中學舞蹈藝術才能班學生入學鑑定報名表」,須經原就讀學校核章(如附件一,並貼妥最近正面脫帽二吋半身照片兩張)。
2.繳交舞蹈才能優異觀察推薦表。須經原就讀學校核章(如附件二)。
3.報名費:新臺幣1600元整。
4.繳交戶籍證明影印本(正本驗畢發還)。
5.繳交貼足32元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個。
二、報名手續一經完成,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料,亦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。
玖、鑑定日期及地點:
一、日期:99年6月12日 (星期六)
二、地點: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。地址:403 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75號。
電話:(04) 23756287轉105
考試相關資訊公佈於光明國中網站 http://www.kmjh.tc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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